1、2006年12月,经北大杭州校友会理事会同意,建立院系联系人制度。
2、院系联系人制度的目的:在既有杭州校友会的总平台上,推动建立各院系的校友联系小平台,通过统分结合的架构,延伸校友会组织的功能,进一步贴近校友、联系校友、服务校友。
3、院系联系人的职责:(1)主动联系本院系在杭、在浙校友,掌握校友的基本信息和变动情况;(2)接纳新来杭的本院系校友,主动发掘未找到校友会组织的校友;(3)推动开展本院系校友的联谊活动;(4)热心为本院系校友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;(5)向杭州校友会及时反馈校友信息,反映校友意见建议,作为骨干力量积极协助杭州校友会开展各类活动,落实有关任务;(6)主动配合其他院系联系人的工作。
4、院系联系人的人选条件:(1)有参与校友活动的兴趣;(2)有服务校友的意愿;(3)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;(4)有较好的通讯联系条件;(5)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。
5、院系联系人的产生:院系联系人一般以酝酿协商方式产生,每个院系设一名。没有校友在杭州的院系暂不设联系人,首位来杭的校友即为该院系的当然联系人。各院系可自行酝酿向理事会提出联系人人选,鼓励校友自荐。
6、凡在杭而未加入本校友会的校友,或个人信息有变动的校友,均可向本院系联系人发送电子邮件,联系人会及时进行反馈,提供所需的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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